「健保,保了我高雄電動床的健康,卻保不了我的老臉。」

這是隔壁李伯伯對我說的話,李伯伯今年五月剛從職場退休,為了退休後健保要依附在哪個小孩,家裡掀起了一場戰役,至今仍無解。

在二代健保的規定下,退休後的民眾,若有配偶或小孩可以依附,要先當作眷屬依附配偶或小孩加保,僅在沒有人可以依附的狀況下,退休民眾才能以獨立的被保險人身分,到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投保。

這個規定原是為了防止退休民眾規避較高額的保費設計的,乍看之下有落實公平正義及擴充健保桃園農地買賣財源之效。

只是,這個制度卻讓許多退休長者,像我的鄰居李伯伯一樣,在還沒有享受到退休生活時,就因為健保要依附哪個小孩,而提早面臨了當「人球」的窘境。

行銷工具研發即使小孩不介意,這制度似乎也暗示一個退休離開職場的老年人,就不是獨立的個體,只能選擇「依附」,這跟建國百年社會福利政策綱領中提及,營造高齡友善環境,保障老人尊嚴自主與健康安全的目標,有相悖駁之處。希望政策制定者在規畫制度時,也能以同理心思考人民的感受芝麻手工蛋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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